- 索引號:20170930-143810
- 分類: 市信息中心; 市政府規章;
- 發布機構: 市政府辦公室
- 成文日期: 2017-09-29
- 名稱: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
- 文號: 市政府令第2號
- 有效性: 現行有效
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
發布日期:
2017-09-30
來源:
市信息中心
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令
第2號
《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》業經市政府十六屆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以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市長 李玉剛
2017年9月29日
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
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“放管服”改革涉及的規章、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國辦發〔2017〕40號)、《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地方性法規、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規章方案的通知》(黑政辦發〔2017〕32號)、《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精簡下放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》(齊政發〔2017〕29號)等有關文件要求,市政府決定,保留《齊齊哈爾市人物檔案管理規定》等45部市政府規章,修改《齊齊哈爾市灌區澇區水利工程管理辦法》等15部市政府規章,廢止《齊齊哈爾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》等2部市政府規章。
(責任編輯:張丹丹)